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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2月起实行!重庆政府发布重要通知,事关飞手!

发布日期:2023-12-07 11:39:28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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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,无人机技术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。然而,随着无人机的普及,公共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。为了规范无人机的使用,保障公共安全,近日,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《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统称办法),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。该办法将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,飞手们务必注意!

以下为《办法》原文:

全球鹰给大家整理了比较关心的内容,大家可以看下。

1.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。涉及境外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,应当依法进行国籍登记

2. 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,以及使用小型、中型、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,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

3. 实时掌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,实施需经批准的飞行活动,应当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,服从空中交通管理,飞行结束后及时报告

4. 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,应当保持视距内飞行

5.和驾驶汽车一样,喝酒后不允许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

6. 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,使用过程中应当尊重社会公德,遵守公共秩序,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7.有人担心自己的无人机无缘无故会被反制枪打下来,这一点大家放心,《办法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、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

8.违反本办法的人员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造成人身、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9.如果在室内升飞无人机的话,不需要遵循该《办法》

同时,飞手还需注意在适飞空域内升飞无人机,禁止在以下区域进行无人机飞行:

l 机场净空保护区;

l 军事禁区、军事管理区;

l 监狱、看守所、拘留所、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上空;

l 铁路、公路、水路、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的运营线路和高速路、桥梁、隧道、立交桥等重要设施的上空;

l 大型活动、体育场馆、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空;

l 影响飞行安全的其他区域

《办法》的发布不仅是对政府监管力量的加强,也是对社会公众的提醒和呼吁。希望广大飞手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。同时,也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人机的监管工作,共同促进无人机行业的健康发展。在政府、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,重庆市的无人机使用将更加规范、有序,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,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,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无人机行业资讯和无人机考证内容,可以后台联系全球鹰无人机免费提供课程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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